臺北市
民國 112-04-01起程 1.25 km/85 元;續程每 200 m/5 元;延滯每 60 秒/5 元。
夜間:23:00–06:00 每趟 +20 元
春節:連假前 3 日至末日,每趟 +30 元
官方費率來源用官方現行費率估算自來水費與六都計程車車資;結果僅供核對帳單與行程預算。

自來水
費率內含 5% 營業稅
台水多數地區採隔月抄表;兩個月級距、累進差額與基本費均為月額兩倍。
原始小計 233.1 元;計至元,元以下四捨五入。
未含水源保育與回饋費(用水費 × 依法核定附徵百分比)、清除處理費與污水處理費;另依地區與用戶條件加收。
| 用水量 | 每度單價 | 累進差額 |
|---|---|---|
| 1–10 度 | 7.35 元 | 0 元 |
| 11–30 度 | 9.45 元 | 21 元 |
| 31–50 度 | 11.55 元 | 84 元 |
| 51–以上 度 | 12.075 元 | 110.25 元 |
費率生效:民國 96-07-12・官方水價表
六都計程車
實際以車上計費表為準
不足一個續程或延滯單位,以進入下一跳估算;路線、車速與計費表誤差會影響實際車資。

起程 1.25 km/85 元;續程每 200 m/5 元;延滯每 60 秒/5 元。
夜間:23:00–06:00 每趟 +20 元
春節:連假前 3 日至末日,每趟 +30 元
官方費率來源起程 1.25 km/85 元;續程每 200 m/5 元;延滯每 60 秒/5 元。
夜間:23:00–06:00 每趟 +20 元
春節:指定頁未載,依年度公告
淡水區上車另加 15 元(本試算未含)。
官方費率來源起程 1.25 km/90 元;續程每 200 m/5 元;延滯每 80 秒/5 元。
夜間:日夜同價
春節:指定頁未載,依年度公告
桃園機場排班車加 15% 停留服務費(本試算未含)。
官方費率來源起程 1.25 km/85 元;續程每 200 m/5 元;延滯每 60 秒/5 元。
夜間:23:00–06:00 每趟 +20 元
春節:指定頁未載,依年度公告
官方費率來源起程 1.25 km/85 元;續程每 200 m/5 元;延滯每 100 秒/5 元。
夜間:23:00–06:00 運價加 2 成
春節:末日前推 10 日,每趟 +50 元
官方費率來源起程 1.25 km/85 元;續程每 200 m/5 元;延滯每 100 秒/5 元。
夜間:23:00–06:00:1.042 km 起跳;每 167 m/83 秒跳表
春節:末日前推 10 日,每趟 +50 元
官方費率來源電價:2026 年未調整(經濟部 115 年 3 月、9 月電價審議會),各級距請見台電官方電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