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金實拿多少
年終、三節獎金發放時,公司可能先扣 5% 所得稅和二代健保補充保費。輸入獎金與月薪,看入帳多少,以及隔年報稅時是多繳還是退回。
獎金 100,000 元・月薪 50,000 元(健保投保金額 50,600 元)
實拿 95,000 元
預扣所得稅
5,000 元
達起扣點,按全額 5%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0 元
今年獎金累計 202,400 元 內不收
報稅時(只看這筆獎金)
不用補也不退
這筆獎金讓綜所稅多 5,000 元,適用稅率 5%
要知道
- 年終、三節獎金屬於「非每月給付的薪資」:每次發放達 90,501 元(115 年度起扣點)就按全額扣 5%,不用和當月薪水合併算;未達就不扣,但仍要併入當年薪資所得。
- 預扣的 5% 不是最後稅額,隔年 5 月報綜所稅時抵減應納稅額,多退少補。本頁「報稅時」以單身申報、只有薪資所得、標準扣除額估算,月薪本身的扣繳另計。
- 補充保費看同一投保單位全年累計的獎金,超過當月投保金額 4 倍的部分收 2.11%;其他所得的補充保費看補充保費試算。
- 每月實領看月薪實領,完整報稅試算看綜所稅試算。
資料:薪資所得扣繳辦法第 6、7 條(另開新視窗)、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問答 1506(另開新視窗)、高雄國稅局年終獎金扣繳說明(另開新視窗)。查核日期 2026-10-22;本頁為概算,以公司薪資單與國稅局核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