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所得最低稅負試算
同一申報戶有海外券商所得、海外股利或海外財產交易所得時,先看 100 萬元計入門檻,再算基本所得額、基本稅額與可能補繳差額。
先看三個門檻
海外所得
達 100 萬元全數計入
114、115 年免稅額
750 萬元
基本稅率
20%
海外所得達門檻不代表一定補稅。要先合計基本所得額、扣除年度免稅額,再把基本稅額與一般所得稅額比較。
條文原文與年度公告
-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 12 條:海外所得門檻(另開新視窗)(查核/適用:2026-11-02)
原文:「但一申報戶全年之本款所得合計數未達新臺幣一百萬元者,免予計入。」
-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應計入基本所得額項目(另開新視窗)(查核/適用:2026-04-15)
原文:「個人海外所得在新臺幣100萬元以上者,應再加計其他應計入基本所得額之項目,包括:受益人與要保人不同之人壽保險及年金保險給付、有價證券交易所得、申報綜合所得稅時減除之非現金捐贈金額、綜合所得淨額及選擇分開計稅之股利及盈餘合計金額及其他經財政部公告應計入基本所得額的項目後,計算基本所得額。」
-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達門檻全數計入(另開新視窗)(查核/適用:2026-04-15)
原文:「申報戶全年海外所得達新臺幣100萬元者,其海外所得應全數計入基本所得額;全戶全年海外所得未達新臺幣100萬元者,其海外所得無須計入基本所得額。」
- 114 年度免稅額(另開新視窗)(查核/適用:2026-05-11)
原文:「個人基本所得額減除免稅額(114年度為750萬元)後之餘額,按20%稅率計算基本稅額;倘基本稅額高於一般所得稅額,須就差額部分繳納所得稅。」
- 115 年度公告:所得基本稅額金額免予調整(另開新視窗)(查核/適用:2025-11-27)
原文:「115年度適用之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與113年度適用之指數相較,上漲4.13%;至營利事業適用之金額上次調整年度為112年度,115年度適用之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與112年度適用之指數相較,上漲6.68%,均未達應調整標準,免予調整。」
-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 13 條:20% 稅率(另開新視窗)(查核/適用:2026-11-02)
原文:「個人之基本稅額,為依第十二條及前條第一項規定計算之基本所得額扣除新臺幣六百萬元後,按百分之二十計算之金額。」
-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 4 條:與一般所得稅比較(另開新視窗)(查核/適用:2026-11-02)
原文:「一般所得稅額低於基本稅額者,其應繳納之所得稅,除按所得稅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計算認定外,應另就基本稅額與一般所得稅額之差額認定之。」
- 海外已納稅額扣抵限制(另開新視窗)(查核/適用:2026-04-15)
原文:「(基本稅額-綜合所得稅應納稅額-股利及盈餘分開計稅應納稅額)×【(海外所得總額合計-CFC股利實際獲配日匯率與以前年度計算CFC營利所得匯率不同產生之損失註) ÷(基本所得額-綜合所得淨額-分開計稅之股利及盈餘合計金額)】海外已納所得稅可扣抵稅額應以前開計算式計算的扣抵限額與「所得來源地稅務機關發給之同一年度納稅證明之已納稅額」採金額較低者申報。」
- 特定死亡保險給付免計入額(另開新視窗)(查核/適用:2026-04-15)
原文:「受益人與要保人非屬同一人之人壽保險及年金保險給付,但死亡給付每一申報戶全年合計數在3,740萬元以下部分免予計入。超過3,740萬元者,扣除3,740萬元後之餘額應全數計入。」
- 基本稅額申報門檻(另開新視窗)(查核/適用:2026-04-15)
原文:「2.雖有應計入基本所得額之項目,但基本所得額在新臺幣750萬元以下者。」
本頁依你填寫的金額試算,不判斷所得來源地、居住者身分、成本費用、損失可否扣除或憑證是否合格。實際申報與稅額以國稅局核定為準。規則查核日:2026-11-02。